关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3-2010年档案移交进馆专项服务项目的询价函
档案整理服务单位:
我厅现对2003-2010档案移交进馆专项服务项目向你单位进行询价,如有提供服务意向的,请按此函要求将报价文件书面反馈我厅计划处。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1.项目名称:2003-2010年档案移交进馆专项服务项目。
2.项目预算金额:12万。
3.面向承接主体类型:档案整理服务单位。
4.项目负责人:孙长印,23448611。
二、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
1.服务事项范围:12000件文书、360卷会计、65卷科研、85卷照片档案规范化整理、目录著录及质量检查;1353卷档案目录制作与6卷全宗卷立卷整理(包括相关内容补充完善);158000页档案数字化加工、图像处理及质量检查(包括全文识别);1次蓝光数据备份与系统迁移(移动存储设备自备);配合做好移交档案降解密及开放审核鉴定。
3.服务标准:项目完成应符合《文书档案案卷格式》(GB/T9705-2008)、《辽宁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》(辽档发[2024]3号)、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)、《会计档案案卷格式》(DA/T39-2008)、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》(GB/T 11822)、《照片档案管理规范》(GB/T 11821-2002)、《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》(DA/T50-2014)、《全宗卷规范》(DA/T12-2012)、《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》(DA/T31-2017)、《辽宁省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》《数码照片归档管理规范》(DA/T50-2014)、《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(OCR)工作规范》(DA/T77-2019)等相关规定和标准,满足移交进馆各项要求。
4.其他要求:供应商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,应具备政府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相关经验,档案整理服务人员应熟悉国家、辽宁省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及省直单位档案进馆工作要求。
三、报价要求
1.应一次报出最低价并不得更改价格,报价应包含服务所需全部费用(税费、人工、差旅等)。
2.报价明细,应包含服务事项单价、总价等。
3.报价文件需密封后提交,封口处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。
四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承接单位须具有档案整理和档案数字化服务能力,具备多家机关单位档案进馆服务工作经验,具有辽宁省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资质;
3.近5年无重大违法记录。
五、报价文件组成
1.报价函(加盖公章或财务章)。
2.营业执照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等复印件,单位档案服务业绩简介,报价单(不准漏项,不得涂改,应注明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
3.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说明。
六、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
1.现场交付:截止日期2026年4月30日17点前。
2.邮寄:寄出邮戳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17点前。收件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6日17点前。
邮寄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老楼353室,电话024-23448608。
1.公示时间为本询价公告发布起4个工作日。
2.此次询价仅作为项目开展前市场调研和比价依据。
3.如有疑问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咨询。
白菜网
2026年4月27日